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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自首!老人家忘了自己該在7號發表靈修心得啦~~  >_<|||

v1.凡有殘疾,或有什麼惡病的牛羊,你都不可獻給耶和華─你的神,因為這是耶和華─你神所憎惡的。

我是不是拿最完美的獻給神
還是拿多餘的...打過折的...自己不要的...濫竽充數的...甚至魚目混珠的...時間、金錢、才幹...

但是說真的
哪有一隻牛或羊是完全沒有任何缺點的
哪有人是無罪的

神因著耶穌基督算我為無罪
我才能獻上自己呀

我想
若時時記得自己是有殘疾
就不敢讓神用
但若時時記得自己是有殘疾且深知耶穌已經讓我潔淨了
就能開開心心的讓主用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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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ngus771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